1、石桥镇政府干部郑培胜2014年1月2日工作日午间饮酒,宁陵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。
2、县总工会干部连博、王晓松、姜诗兵、刘红军四人2013年8月20日工作时间玩游戏、聊天,宁陵县监察局给予四人行政警告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