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邑县通报3起典型案件 |
时间:2014-04-30 09:44:40 来源: 发布者: |
1、济阳镇王双楼村支部书记王朝峰2014年1月9日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,夏邑县纪委给予王朝峰党内警告处分。 2、济阳镇卫生院院长刘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,为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,夏邑县纪委给予刘建党内警告处分。 3、县直二小教师孙世军2014年2月20日工作日午间饮酒,夏邑县教体局给予孙世军行政警告处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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